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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一般、青年)项目结项所需材料:

1)结项审批表(一式3份);
2)经费回执(项目预算)复印件1份;
3)经费使用明细2份,须财务审核盖章;
4)隐去单位和个人信息的成果一式7份,成果形式以当时申报书上为准,成果形式有多种的,如专著和论文,每种都要一式7份;
5)成果简介一式3份(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等信息);

6)成果要报3份;

7)查重报告2份(电子稿也要);
8)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本1份;
9)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立项课题,需附上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
10)修改后复审的项目,需报送电子版成果修改稿和纸质版修改说明,修改说明正文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以备复审时全国社科规划办能及时准确查找该项目审批书。
(注:研究成果应标注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处输入项目名称、编号)成果等字样;研究报告或书稿中不得出现本人及单位信息;论文复印件不能出现刊物名称、期号、作者信息;以专著结项的,先报送打印书稿,待通过全国社科规划办结题鉴定后再自行出版。);
11)电子材料(word格式):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成果要报、学术不端查重报告。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所需材料:1)结项审批表(一式3份);(2)成果简介(一式3份);(3)书稿(3套)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4) 财务处打印的“凭证细目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5)以上所列电子稿各一份刻录成DVD光盘2张(注:本类项目必须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书稿中不得出现本人及单位信息。)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年度项目、青年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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