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决定开展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活动实施
各学院(部)推荐1名学生,被推荐学生填写《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
各学院(部)于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至研究生处。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附件:1.浙江省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