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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部)、2014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院(部)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四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用A4纸打印,份数由学院(部)决定。

2)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

3)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4)学院(部)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5)开题工作应安排在20163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确定。

3.经学院(部)审批后的《开题报告表》13份,研究生、导师、学院(部)各执一份。

4.各学院(部)完成开题工作后,研究生秘书将《开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交研究生处。

《开题报告表》(2015版)、《开题情况汇总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151225


附件【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2015版.doc】已下载32
附件【开题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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