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首页 >> 研究生苑 >> 正文

各有关人员: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财院[2012]139号)及研究生处公布的《关于做好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学位点具体情况,现就本学位点2018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第二次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

一、预答辩时间

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中午13:30—

二、预答辩地点

人文与传播学院办公楼7-404

三、预答辩委员及预答辩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预答辩委员:边田钢 刘传鸿 何华珍 孙德平

                   杨建忠 徐键

预答辩人员:2018级部分研究生

预答辩记录员:周震燚

四、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导师等相关信息。

3.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导师本人应回避,不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任何职务。

4.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附件3),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按期参加盲审”视为预答辩通过,否则将延期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

6.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

7.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由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8.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论文上交时间

电子稿于11月15日(周日)前发到研究生秘书邮箱(lhting111@163.com),论文纸质稿(6份)务必于11月16日(周一)前打印装订好送至511办公室。

六、预答辩论文题目及指导老师

姓名

论文题目

导师

方文华

基于《新华外来词词典》的日语汉字词研究

何华珍

林舒婕

《道园学古录》词汇研究

叶贵良

田莹莹

《说文解字》声母谐声类型专题研究

边田钢

张玉婷

越南汉文草书写本《黄阁遗文》字形研究

黄建新

七、旁听人员

2019级、2020级全体研究生。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上一篇:我院2020-2021学年秋学期研究生期中考核和教学检查座谈会顺利召开

下一篇:人文与传播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