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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现提出我院2015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二)复试时间

20141010(周五)。上午笔试,下午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汉语言基础(参考教材不作要求)

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60%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人文学院

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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