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课程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11年度院级一类课程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已在我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连续开设2年以上,主讲教师不少于2人,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已主持校级一类课程和各级精品课程超过2门的教师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
2.申报程序
院级一类课程申报表见附件,请在2011年10月11日前将课程申报表一式 5份交415办公室,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wxyjxb@163.com。联系人:黄乐曼,电话:87557145。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