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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2027届毕业班学生(含专升本):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及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7 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 2027 届各毕业班学生(含 2023 级本科、2025 级专升本)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2027 届毕业实习采用浙江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实践教学系统")实施全过程线上管理,学生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系统。实践教学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

一、毕业实习形式和要求

毕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1. 集中实习。 学生到学校签约实践基地、协作单位开展的实习为集中实习。学院将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实践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优先安排学生到已建基地和协作单位实习,并加强联系与沟通。集中实习岗位实行岗位双选,学生端系统操作要求详见《学生用户手册》。

2. 分散实习。 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开展的实习为分散实习。实习单位应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分散实习学生须做到 "时间集中、要求统一、地点分散、食宿自理",实习地点由学生根据就近(指原籍)、相关(指专业)和安全原则自行选择。实习一般应在一个实习单位内完成,最多不超过两个单位。

二、毕业实习管理

1. 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可打通安排,累计时间不少于 8 周;专升本学生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时间不少于 2 周。

2. 线上管理。 学生须在实习正式开始前完成《实习登记表》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实习;实习期间须坚持每日打卡,漏打卡应及时申请补录,无故多次未打卡将直接影响实习成绩评定。

3. 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不再使用纸质版,统一通过系统填写,包括实习计划安排、《实习登记表》填报、每日打卡、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内容。

4. 实习指导。 学院将选派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综合导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定期与学生双向沟通,督促学生按计划实习并解决问题,同时对实习报告等成果认真批阅、客观评定。

三、毕业实习成果与考核

1. 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分析,文字精炼准确、撰写流畅,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撰写规范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报告规范》。

2. 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 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作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以图片形式上传至实践教学系统。

3. 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由校内指导教师依据实习表现、打卡记录、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反馈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学院汇总形成成绩汇总表存档。

四、毕业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1. 务必在实习正式开始前完成《实习登记表》填报,未完成登记不得启动实习;实习全过程须坚持系统每日打卡,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2. 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应按实践基地、协作单位协议要求开展实习;参加岗位双选的学生,应按《学生用户手册》要求完成岗位申报,并依据审核结果开展后续实习登记工作。

3. 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应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校内指导教师,主动接受学校管理。

4. 学校将统一为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学校购买),同时建议学生自行投保学平险,形成双重保障(学生自愿自费购买)。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教导,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升专业能力。

5. 实习期间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按期提交各项实习材料,保持与指导教师联系畅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规范,防范实习风险。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审核把关。 核查学生实习岗位核心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的重合度,避免实习流于形式。

2. 过程指导。 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实习进展,及时解答疑问;关注学生《实习登记表》填报和每日打卡情况,对长期未打卡的学生及时提醒督促;学生实习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

3. 安全监督。 监督学生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规范,防范实习风险。

4. 成果批改。 对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成果进行细致批改,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客观公正评定实习成绩。教师端系统操作及过程管理要求详见附件《指导教师用户手册》。

六、毕业实习日程安排

1. 2027年4月30日前:学生将毕业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反馈表(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等全套毕业实习材料上传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2. 2027年5月10日前:综合导师完成实习作业的批阅和成绩评定工作。

七、附件

1. 学生用户手册

2. 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大纲

3. 毕业实习反馈表

4. 指导教师用户手册

5.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报告规范

请各位 2027 届毕业生高度重视、提前规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各综合导师切实履行指导与监督职责,共同保障毕业实习工作顺利、安全、高质量完成。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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