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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陈昕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86731318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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