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老师:
为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等文件办法,综合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材料要求,现组织我院2024年第一批本科课程教学材料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期末考核归档材料补交与核查(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包含短学期)
1.核对近三年期末考核归档材料,见《附件1:近三年期末考核归档材料检查结果清单》;
2.有缺失材料的课程请任课老师于10月25号前交至教学办7-5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rwxyjxb@163.com 。
3.请各任课老师10月25日前,前往7-502核查期末归档材料,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核查重点:
(1)试卷出题要求(附件2: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
2.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的课程,命题时应注意题型的多样化,一般应有五种及以上题型;开卷笔试课程一般不宜采用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等题型。
6.每份试题都需配有细化到评分点的标准答案。
第十一条 采用笔试形式的课程要求出 A、B 两份试卷,满分均为 100 分。A、B 两套试卷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和分值上应相当且试题重复率应小于 30%。
(2)试卷评分规范(附件2: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
第二十六条 试卷评阅应客观公正,评阅尺度和计分方式应统一。
教师应用红色笔阅卷,错误处以减分表示,每题得分以加分表示,计入题号处(未得分以0分计)。大题加总得分计入试卷首页得分栏内,并签署阅卷人姓名。试卷评阅时,评卷有改动的地方,评卷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字。
(3)试卷归档装订要求(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考试成绩卷、试题归档管理办法(2015))
考试成绩卷封皮上的各个项目要填写准确。
装订顺序要求:期末考试成绩卷--封面、成绩单、试卷分析表、A卷、A卷答案、B卷、B卷答案、学生答卷(按成绩单顺序排列)。
(4)试卷标准答案要求(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格式)
6.每份试题都需配有细化到评分点的标准答案。
二、教学材料修订与提交
1.教学大纲修订与提交
(1)修订范围见《附件5:人文学院2024年第一批教学大纲修订清单》;
(2)课程教学大纲须符合学校编写规范(《附件6:浙江财经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每门课程代码原则上编写一个教学大纲,同名或授课内容接近但不同代码的课程,应在各自教学大纲中体现不同的教学要求(如不同学分与课时数、不同授课对象与培养方向等);
(3)双语教学课程,应编写独立的双语教学大纲,大纲主要内容用中文编写后附外文版本,或全部用外文编写;
(4)包括实验(或实训)课时的教学课程,大纲修订时应体现实验教学课时内容。
2.教学课件修订与提交
(1)修订范围见《附件7:人文学院2024第一批教学课件修订清单》;
(2)教学课件无编写模板,须和教学大纲相对应,每门课程原则上需要一套课件,同名或授课内容接近但不同代码的课程,应在各自课件中体现不同的教学要求(如不同课时数、不同培养方向等);
(3)双语教学课程,应编写独立的全英文教学课件,为保障教学效果可适当加注少量中文,但必须在确保英文内容完整清晰的基础上;
(4)包含实验(或实训)课时的教学课程,课件应体现实验(或实训)课时的教学内容。
3.注意事项
(1)教学材料的修订工作原则上由相关课程负责人组织开展,可自行在课程组内协商调整;
(2)教学材料应保证真实性与完整性,落款日期为最新修订日期;
(3)教学材料电子版以“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大纲/教学课件”为文件名,在完成初稿后,由各系主任初审汇总,各系部主任于2024年10月25日16: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汇总至教学办。
联系人:凌珠
电话:86731318
办公室:7-513
邮箱:rwxyj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