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首页 >> 教师公告 >> 正文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教育厅课题2021年上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8,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写结题管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2021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教育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我校35-64周岁(含)处级及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女性教职工妇女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