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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因政府采购政策性强、周期较长,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采购项目计划对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项目,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详见附件1)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或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二、上报采购项目计划内容

    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2)中所涉及的内容,其中:

1、项目名称:应明确体现该项目的具体购买内容。

2、类别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

3、计划实施月份:应填报实施项目采购的月份区间。

4、是否财政专项:若是,标注具体年度及来源,如:“2013中央专项”。

    三、上报采购项目计划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4年3月7日前将采购项目计划报至资产管理处。

    四、上报采购项目计划方式

1、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至行政楼208室。

2、电子稿发至邮箱xujun@zufe.edu.cn。

    五、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86735918。

附件1、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doc
附件2、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xls



资产管理处

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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