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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光辉等三十九位教职工所租住学校周转房协议期已满名单详见附件,根据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办法》规定,教职工租住周转房期限为两年,请在本月28日16:00之前,到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9室,电话;87557076)办理退房手续,如需续租的,须提供“无房证明”。经同意续租者租金按基准租金110%执行,期满应退未退者,除责令退房外,期间租金按基准租金200%执行。
“无房证明”可去下沙开发区市民中心(东二楼41号窗口)或杭州市档案馆(开元路40号)办理。单身教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教职工须持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方委托书。
特此通知。
 
校资产管理处
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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