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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排序)

1.考核推荐组

组长:校外专家1

成员:付 琼、孙德平、吴智斌、校外专家2

2.监督组

组长:袁慧兰

成员:郝文琦、虞越溪

二、考核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排序)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黄咏梅(转评)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王迅(转评) 吴小萱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9点

地点:7号学院楼404会议室

四、考核推荐组的工作任务

1.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2.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3.经投票表决,确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结果;

4.总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意见,为学校学科评议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提供评审建议。

五、考核推荐组会议程序

考核推荐组原则上由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程序建议如下: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3.对申报人员组织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对申报人员的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答辩重点一般应放在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业绩、科研创新、岗位履职以及聘后工作计划和目标等方面,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

4.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推荐;

5.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推荐;

6.宣布表决结果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7.评审结果及材料交人事处。

六、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教学能力占35分,科研能力占35分,服务能力占3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4.投票表决后,由监督组进行计票统计,组长担任监票人,组员担任计票人,进行现场计票。计票结束后,书面填写《2024年人文与传播学院考核推荐汇总票》,使用黑色签字笔,并无涂改。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

上述表决规则,需按学校要求提交党政联席会表决通过并在会议召开前3天在在所在单位公布,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推荐过程中要有重点地考核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服务能力

六、保密要求及其他

1.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成员应承担保密义务,除按规定公布的信息和受委托做出解释的事项外,会议讨论的内容均属保密范围。与会者均不得向当事人及任何组织或人员通报情况和解释原因。

2.如考核推荐组成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导致考核推荐组参会专家数不足三分之二的,应提前对考核推荐组成员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人事处。

3.如果评审中遇到实施办法中没有明确的事项,或者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事项则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果学校没有相关规定,以人文与传播学院考核推荐组的处理意见为准。

4.参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于12月27日(周五)上午 8:40至7-404抽签汇报顺序,并参加考核推荐组答辩。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71-86735882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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