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际化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所有90天(不含)以下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均须逐项编入年度财务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和省外办审批。未列入预算的出国(境)任务原则上不予批准。
2.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需要,汇总报送本单位(部门)2024年度赴国(境)外开展公务出访(如考察、访问等)和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如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短期访学等)等各类出访计划。出国(境)任务的财务报销手续,应在出访当年年底前完成。
二、报送材料和时间
请有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相关单位,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含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365501498@qq.com。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计财处 吴韵,电话:86731211
国际处 姜维,电话:86731268
计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