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办公室、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7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题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6日-7月31日。
学习对象:学院全职在岗教师(含教辅人员、行政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 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请选择“高等教育”学习入口进行学习。(见附件2:《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等三个模块)和拓展资源(师德引领模块)。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资源,不作学习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本次专题学习是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党支部、各系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职工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宣传总结。各党支部、各系要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学习开展情况统一发给张老师。 联系人:张旭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588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2.《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3.《“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训前须知》
人文与传播学院党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