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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于今年4月1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2022年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项目的单位、个人于2022年5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递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四、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两个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需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个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申请人需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的单位账号进行申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请提前联系科研处获取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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