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要求,今年所有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单位将统一使用"浙江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专技职务评聘。为做好我校今年度专技职务评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前期准备及代表性论文(著)代表作送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个人业绩档案库完善
业绩档案是专技职务申报的基础。业绩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方可作为专技职务申报的内容。职务申报中不使用的成果可暂不填报,今年不申报人员可暂不填报。
(一)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二)进入方式:点击网页右上角“个人用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模块;
(三)填报注意事项:
1.教育经历:可仅填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情况;
2.工作经历:不需提供佐证;
3.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按照《培训学时计算参考标准》(附件3)填写2016.09-2021.06情况,每学年参加培训一般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45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4.获奖情况:
(1)包含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如纳入教学科研等效评价范围的,“奖励级别”按等效评价文件选择相应级别,如取得时间在等效评价文件实施之前或未在等效评价文件范围内的,“奖励级别”选择“其他”;
(2)因系统设置原因,在“获奖项目名称”栏内一并备注奖励级别和排名(排名格式:N/M,N为实际排名,M为总人数,下同),例:**教学模式研究(省部级,1/6)、**大赛(其他,1/1);
5.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基金)情况:按照评审要求,“开始时间”统一填立项时间,“项目(基金)名称”栏内一并备注排名,例:**理论研究(1/3)
6.主持参与工程技术项目情况:评审暂无要求,可不填写;
7.论文:
(1)在“刊物名称”栏内注明校内相应级别,例:经济研究(一级A);
(2)中文期刊论文因系统设置原因,暂不选择通讯作者,在“是否通讯作者”选“否”,填写实际排名即可;
(3)每篇论文均须上传佐证材料(由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组成),被EI收录的,需同时附收录证明;
8.著(译)作(教材):
(1)在“书名”栏内一并备注排名,例:**研究(1/2);
(2)专著类著作在“出版物类型”栏选择专著,非专著类著作则选择“其他”;
(3)教材如纳入教学科研等效评价范围的,可一并在书名后注明等效情况,例:现代汉语(1/3,等效为一级A论文);
9.专利(著作权)情况:在“专著(著作权)名称”栏内一并注明排名,例:**装置(1/1)
10.担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任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经历:根据评审要求,此内容是教师申报专技职务的考核内容之一,专技职务申报时属必填内容,请务必在业绩库进行填报;
11.教学工作情况:填写近五学年情况,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分开填写,并在学生数处注明身份,填写格式如下:
年度 |
学期 |
讲授主要课程名称 |
授课专业 |
学年总课时 |
教学业绩等级 |
2021 |
2020-2021学年 |
**方法、**理论、**原理 |
本科生/158人 |
189.65 |
合格 |
2021 |
2020-2021学年 |
**应用、**学 |
研究生/6人 |
48 |
合格(与本科生教学情况相同,如未参加教学业绩考核,填“无”) |
12.教学改革、教学研究项目情况:按照评审要求,“开始时间”统一填立项时间,并在“项目名称”栏内注明校内相应级别和排名,例:**改革和实验(省部级,1/5);
13.考核情况:填写近五年情况(2016-2020年)。
因职能部门在业绩档案审核过程中,无法对填报数据进行调整和修改,请申报人员在填报业绩时务必根据上述注意事项仔细填写,避免因填报有误退回修改。
(四)时间要求:2021年9月22日前完成个人填报。
二、送审工作
(一)受理人员范围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结合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任职年限、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对高级职务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二)送审论文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后续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利刚,电话:87557036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著)送审工作的通知
2.《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8〕177号)
3.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计算参考标准
人事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