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和“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对校内机构、人员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排摸统计。校内机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包括各单位、各部门及下属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办学项目(含高技能人才班、自考助学班、各类培训研修班、各级各类考证项目培训等);教职工个人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包括教职工参股校外培训机构、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兼职等。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梳理校内机构、教职工个人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并填写统计表(未申报的视同为无此类情况),并于7月7日前将盖章后的统计表报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稿发至19630190@qq.com。
联系人:蒋云兵 88852903 / 18058166929
附件:校内机构、个人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统计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