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省纪委机关、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本项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所有教职工(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在外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情况。
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统计表》(未申报的视同为无此类情况),并于6月28日前将盖章后统计表报学校人事处,电子稿发至szgl@zufe.edu.cn。
本次排摸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自查,报送在外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对于瞒报、不报的,2021年6月30日以后发现相关问题的,学校将依照上级相关规定依规依法从严处理。
联系人:马利刚,电话:87557036
人事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