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计划,学校决定2021年6-7月份开展2021年新进教职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进校的教职工,及未参加前两年新进教职工培训班或未取得结业证书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21年6月至7月,其中6月16日-18日安排集中培训(16日上午9:00,在学术中心4号报告厅举行开班典礼),其他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宗旨
以“了解财大、融入财大、学为人师”为目的,从新进教职工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集中专题研修、分散培训、素质拓展、汇报和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旨在帮助新进教职工:
1.尽快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加强对我校大学文化的认识,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
2.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深化对高校从业的认识,明确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树立爱岗敬业的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学习职业技能;
3.引导新进教职工科学合理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为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四、培训形式
必修与选修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程培训与素质拓展相结合,团队学习、调研与个人职业规划相结合,并采用学分制考核办法。
五、培训内容
1.培训模块
2.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与素质拓展
(1)时间:6月16日-18日。
(2)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学术中心4号报告厅、校东体育馆。
(3)培训课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职能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并组织开展团队拓展活动。
3.第二阶段:分散培训
分散培训采用学分制考核,培训主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第三阶段:小组交流讨论
每个小组在集中培训、自选自学的基础上,围绕讨论专题进行集中研讨和交流,并做好讨论记录。交流讨论由培训小组组长召集、负责,可围绕讨论专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讨论主题。
5.第四阶段:交流汇报与结业典礼
培训班组织召开一次交流汇报会,汇报培训、讨论成果,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学习心得,并举办培训班结业典礼,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纪律与考核
1.2019年9月至2021年5月间进校的教职工,包括未参前两年的新进教职工培训或未结业的教职工均需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应提交由本人签名、备注请假时段的课表办理请假手续,非承担授课任务时段须正常参加培训。
3.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培训的教职工,需本人书面详细阐述请假事由(因病请假的须提交医院的医疗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处。
4.各部门、单位和新进校教师本人要合理安排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以保障培训班各项培训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5.培训采取学分制考核,集中培训模块原则上不得请假;分散培训模块可结合自身专业和兴趣参加,但需修满要求的学分。
6..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管理规定,修满相应学分,经考核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补修或参加下期培训。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新进教职工准时参加培训,具体名单见附件。新进校报到或其他原因未列入培训名单的,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正常参加培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斌,电话:87557316。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新进教职工培训学员名单
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