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学院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各系、各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5-2026学年校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1.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第二大点(评选表彰对象和分配名额)第3条(不参加当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第三大点(评选表彰条件)第3条(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党员民主评议有 1 次为优秀)和《关于评选表彰2025-2026学年校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第二大点(评选表彰对象和名额分配)第2条(当年已推荐为校优秀教师的,不再推选为校先进工作者。备注:崔霞、付伊、苏浩)的教职工名单,请见附件1 。

2.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6)执行。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1.先进工作者在学校工作满2年(2024年5月31日前进校)的在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人员(含人事代理和人事派遣)中评选产生。

2.中文系拟推荐4名,广告系拟推荐1名,网新系拟推荐1名,行政人员拟推荐1名。

三、评选组织工作

1.评选表彰工作组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成员名单:罗金艳、林香娥、袁慧兰、徐键、汤燕君、郝文琦、王文奇、虞越溪、赵顺宏。

2.推荐审核。各系、各办公室将拟推荐名单报评选表彰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名额,提出本学院先进工作者人选并公示后,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人事处参加学校综合评审。

四、其他

1.表彰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

2.请各系、各办公室将拟推荐名单于2026年6月12日11时前交方雪老师处。

附件:人文与传播学院符合参评25-26学年先进工作者的教职工名单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6年6月9日

下一篇:关于转发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2026年第一批委托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