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全体研究生: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党委研工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部署,2023年评定时间安排如下:

930日前

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评奖实施细则,向校奖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学院初评。

1022日前

班级初评,学院评审

1025-29

学院官网公示初评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

111日前

将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审委员会

主 任:周保欣

副主任:袁慧兰、吴智斌

成 员:赵顺宏、刘华婷、李惠惠、徐寅、胡文倩、安平、栗鑫鑫、彭照发、袁园、刘景燕

三、评定要求

1.各年级研究生按照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准时上交评定材料。在评比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各年级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

四、其它

联 系 人:李惠惠

联系电话:0571-87557437

邮 箱:3650049205@qq.com

人文与传播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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