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3年“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对象主要为财会、金融和综合管理类专业,其它专业在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能力方面特别突出者也可申请。此次评选面向为2020级本科生和2021级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
1.热爱国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优良,积极上进,乐于助人。
3.认同浙农文化,在企业就业的意愿强烈,有校外实习经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年级排名为前30%。
5.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6.其他认可的条件。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评选:
1.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含)以上﹜。
2.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
3.其他认定为可以取消奖学金的情形。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浙农-阳光”奖学金全校名额每年为10名,每名5000元。今年推荐初评名额20名,人文与传播学院初评名额2名(本科、硕士研究生各1名)。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评(10月上旬)
1.学院将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以及《浙江财经大学“浙农-阳光”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3650049205@qq.com,纸质版提交至带班辅导员处,截止提交时间为10月6日。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规定、分配的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严格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校。
(二)演讲与答辩(10月中下旬)
参加浙农控股集团组织的演讲与答辩环节,最终确定10位奖学金获得者,公示获奖人员名单。
五、奖学金发放和培养办法
(一)奖学金发放
浙农控股集团通过浙江省青少年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奖学金汇至学校账户,由学校统一向获奖学生发放。
(二)培养办法
浙农将在每年暑假开展为期1-2月的“为•来”实习生计划,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优先报名参加,并有机会在实习结束后获得浙农控股集团校招直通卡,凭直通卡可优先参加浙农或下属相关企业实习考察,并有机会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他
1.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2.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致电0571-87557437李老师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