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3]661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我校有意向教师,请按照函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经学校批准、推荐并最终被汉办录取的我校教师不得擅自退出,否则学校将按汉办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联系人:张光先,电话:87557316

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表

附件2:项目描述英文版

附件2:项目描述中文版

附件3:报名申请表(英文)

附件3:报名申请表(中文)

人事处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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