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学生各班

为丰富我校资助育人体系,发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育人作用,依据《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退役士兵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全日制本科在校退役学生,并持有退役证。

二、评定与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学期评定发放,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225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650元。

1.一档助学金

2022-2023学年学校认定的重点资助对象。

2.二档助学金

其它退役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三、申请与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提交《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退役证书复印件、重点资助对象的佐证材料等。因个人原因不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2.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查证核实,经公示无误后,报请学校审定。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结果。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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