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和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经学生申请、资助民主评议会小组审议、学院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5日下午4:00前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7号楼515,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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