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现就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是我校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财大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在校期间每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都列现所在班级前30%;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课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流程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
2、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层面的民主评议,了解真实情况,合理评判广大师生对申请学生的评价,组织评审讨论后提出建议名单。
四、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本届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评选,我院共31人。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