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校2019、2020和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浙财大〔2019〕170号);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浙财大〔2018〕163号);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浙财大〔2015〕143号)。


三、步骤

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综合测评开展、学生申请阶段(9月22日-9月29日)

1.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德智体美劳各分项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并予以公示。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二)初审阶段(9月30日-10月14日)

1.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初审名单。

2.学院及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处提交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附件8),纸质稿交予学院。

(三)审核阶段(10月15日-10月29日)

.学生处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改;

.召开学校评审会,审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阶段(11月-12月)

学校发文表彰并打印各项荣誉证书,学校及各学院分别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

附件3-附件8: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申请表

附件9: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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