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班同学:


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必须经学校审核公布备案的);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

7.在校期间学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无不及格课程。


二、注意事项

1.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填写规范见附件2。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同学在10月16日16:00前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到学院楼515,联系电话:87557435,电子邮箱:834670566@qq.com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0年10月9日

 

 

上一篇:人文与传播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公示

下一篇: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