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文与传播学院天卓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天卓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其他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名额及金额
天卓奖助学金名额为每年15名,奖金为3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原则上,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天卓奖助学金评选;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如实填报《附件1:人文与传播学院天卓奖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28日前交到带班辅导员,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2334592692@qq.com。如有低保、孤儿、建档立卡、低保边缘户、残疾(本人)、重大意外事故等家庭,要一并提供佐证材料。
2.学院将于2021年4月初成立评审工作组对报名的本学院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经公示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确定最终名单,发放奖助学金。
五、在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奖助学金:
1.受学院、学校纪律处分或受处分未解除者;
2.恶意拖欠学杂费、住宿费等;
3.因使用违禁电器等原因,寝室成绩在C级及以下者(申请父母陪读校外住宿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