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13年度(2013201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依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浙残联计财[2007]77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知到每位残疾人学生(2014级新生除外)。

2、符合条件者,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3-2014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初评得奖者提供证明)等材料。

3、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于1010日前送研究生处210办公室,所有表格电子稿发至邮箱yjs.zufe.edu.cn

4. 凡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推荐。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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