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期、如实、准确完成。
二、采集数据操作步骤
1.下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标准格式》(以下简称“标准Excel文件格式”)。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标准格式》中进行毕业生贷款信息数据采集录入。一个学生若有多次贷款,应按承办银行贷款批准日期前后顺序进行采集录入。
2.各学院学生个人贷款信息采集完毕后,要对学生贷款个人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尤其是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本人手机号码等,数据核对准确无误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号字段由学生处统一匹配。
3.各学院上报数据时间为4月1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与沟通,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时、高质完成。联系人:张涛,电话:8673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