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全体研究生: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评定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大〔2023〕299号)(附件1)及学院制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4)执行。

1.新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二等奖

8000

2.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8000

30

三等奖

6000

50

注:学制为2.5年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减半发放。

(二)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2. 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25〕274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3. 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不足1人取1人,超过1人按四舍五入计)。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25-2026学年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研究生会及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

2. 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25〕274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3.在校研究生会、业务指导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或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二、评审组织

组 长:罗金艳

副组长:袁慧兰、徐键

成 员:赵顺宏、付琼、孙德平、刘传鸿、蔡海燕、喻发胜、王泉、陈琛、李昕烨、江淑凤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不要破页,如果是2页请双面打印),上交学院。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申请研究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按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部署,2026年评定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进度

9月27日

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评奖实施细则

9月29日前

召开各年级各班级评奖启动会

10月18日前

完成班级初评,学院评审

10月23日

召开院级评审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

10月30日前

将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

(二)公示完毕后组织当选研究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表格。

联系人:陈琛

联系电话:0571-86731318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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