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2024和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测评依据
此次综合测评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财大〔2022〕177号)
三、工作步骤
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申报
学生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本学院实施细则,向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提交《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1)与佐证材料。(今年学生还需在综合测评系统完成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等进一步通知)
(二)审核及公示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出各分项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各带班辅导员负责各班具体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将班级综测结果在班内进行2天公示,公示资料涵盖(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班级成员个人的综合测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院,学院对各班综测结果进行汇总并予以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三)时间安排
各班原则上需在9月29日前完成测评及公示,并由辅导员将各班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公布表》提交至学院。
四、组织实施
1.学院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综合测评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此项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2.学院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须对登记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3.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并保证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所报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136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