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等有关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推动学生资助和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有机统一,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在各学院(单位)具有一学年及以上的勤工助学经历。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在学业发展、科研竞赛、实践锻炼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材料基本要求

  推荐材料: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证明材料: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志愿服务时长截图等。

  四、活动实施

  学生自主报名,提交材料,学院将结合报名情况对报名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并上报至学校进行校级评选,择优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学校将结合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对报送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不超过4名)参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勤工助学之星”优秀个人典型和推荐学习个人遴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报送材料进行认真评审遴选。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报名的学生,请将推荐材料、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打包,于5月25日12:00前,以“姓名+勤工助学之星”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3684155635@qq.com。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150。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上一篇:关于人文与传播学院202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篇:【健康科普】心理健康十大标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