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和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经学生申请,由导师、辅导员审议,学院领导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3月20日下午4:00前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7号楼513陈老师(电话:0571-86731318;邮箱1302584376@qq.com),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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