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服务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的征集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导向

2023年度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面向国家需求,聚焦教育实践,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公平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选题。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实践和应用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需对选题缘由、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凡与以前已立项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已立项选题见附件1)。

三、选题数量

我校限推荐1项。

四、选题推荐材料和时间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2:00前,报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推荐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题的遴选和寄送

本次浙江省共可申报重大重点选题10项,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对申报选题进行省内遴选,根据评分高低选送前10项。

六、加强组织

选题征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第七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规划课题谋划未来、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课题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引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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