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服务

各学院、各部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及申报者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22年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资格。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厅属各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和单位均可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申报单位应有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和科研实施条件,以保障科研项目正常进行;

2.申报项目必须结合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最多可参与两个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如实填写《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书进行审查和筛选,对其项目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研究的可行性等负全部责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承担项目管理及信誉保证。《申报书》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三)课题立项。申报截止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并公布立项结果。

(四)课题验收。本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研究期满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并发给结题证书。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课题立项评审和研究成果评审将采用匿名评审方式,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申报课题的,应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承担研究成果评审的评委。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1.有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在研项目逾期不结项的;

2.有历年原浙江省文化厅和原浙江省旅游局科研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逾期不结项的;

3.在研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包括原省文化厅、原省旅游局)以负责人身份申报科研项目的;

4.已获厅局级及以上立项的选题,论证中无新研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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