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服务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做好复学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迎难而上,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去,实现防控防疫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促进”。经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二、申报名额分配

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三、课题申报与管理

本次课题申报为认定性申报。

1.课题研究

课题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防疫工作重点和实际需求自行确定课题内容,并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认定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提交认定材料:主报告和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科研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上报浙江省教科规划办。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认定性评审,并抽检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关注问题的针对性,对策的创新性、有效性及推广价值。优质课题将被认定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课”专项课题,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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