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服务

各学院、各部门:

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2016年度—2018年度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要求,于5月24日前系统提交结题申请,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结题材料(结题审批书3份、成果要报3份、最终成果5份、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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