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服务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全面准确掌握学校年度科研成果情况,现启动202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工作量核算通过“科研系统”进行,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批示采纳、科研成果奖、专利、标准、艺术作品、学术交流等成果的录入采用“教师本人提交—所在学院审核—科研处终审”流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确保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26年度立项和结题的科研项目。

2.2026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与领导批示,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写、译著等。

3.2026年度科研成果获奖、专利、标准、学术交流、艺术创作作品等。

二、科研系统录入

1.科研项目:仅统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科研项目。按立项信息录入科研系统,结项按流程办理结项业务(当年立项且当年结题的项目需在项目立项审核通过后进入结题流程办理结项)。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附件上传立项文件和结项证书,未通过科研处申报获批立项的项目需在科研系统“项目文档”上传申请书。

2.论文:(1)为便捷老师论文成果录入与认定,学校开发了“论文一键认领”系统,操作说明具体见《第一作者操作指南》(附件1)。(2)未通过“论文一键认领”系统提交认定的论文,请按正式出版信息在科研系统填写信息。电子版附件需上传由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等合成的文件电子稿、转载论文电子稿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投稿在新版学术期刊目录文件发布之前的证明材料)。科研系统中的收录证明附件除EI检索收录论文和SSCI等收录的会议论文需上传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收录证明,其他检索不需上传证明材料。往年已统计论文今年被转载需在论文转载补录中填写转载信息提交审核。

3.著作:仅统计我校老师为第一作者的著作,按正式出版信息在科研系统填写基本信息。电子附件需上传封面、目录、封底、作者信息页及版权页合成的文件电子稿,涉及校外成员参与工作量分配需在科研系统电子版附件中提交合作者签字确认的贡献率分配说明扫描件。

4.领导批示和采纳:按批示采纳情况在科研系统填写基本信息。需上传成果稿件、党政领导批示件(或报送部门出具的批示证明反馈函);采纳需上传被采纳的研究报告、采纳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加盖部门公章)以及实际应用的政策文件或内参刊发文本,未注明单篇采纳和采纳比例的按50%填写比例,同一个证明中同一选题的多篇研究报告采纳,按综合采用的50%/(篇数)平均分配在科研系统填写采纳比例。

5.科研成果奖、艺术作品、专利、标准等:按证书信息在科研系统填写基本信息,系统附件需上传证书和标准发布文本等扫描件。艺术作品若只有“入展\入选”一个奖项等级,需一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扫描件。

6.学术交流:按交流情况在科研系统填写基本信息,系统附件需上传会议邀请函、通知书、会议手册、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成果部分字段(如论文中英文期刊选项、申报人学校署名、论文字数、通讯作者等)涉及成果工作量的正确核算,请务必按照成果实际情况据实填写,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论文、研究报告、标准等成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成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作者信息应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录入。

3.2026年科研成果以及发表在2025年第四季度或最后一期,且未计算工作量的科研成果,请在系统录入时选择考核年度为“2026”。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11月25日前完成科研系统成果录入和学院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1.未经科研处申报获批立项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2026年科研项目工作量分配表》(附件2)一式一份;2.正式出版的著作一本,采纳批示原件、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文件或内参刊发文本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著作、采纳批示纸质汇总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

科研成果完成终审后,将进行工作量计算,请老师及时登录科研系统核对并确认考核结果,请各学院报送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2026年度考核人员清单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科研论文一键认领系统·第一作者操作指南(手机端)

2.2026年科研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3.学校科研成果认定及工作量计算相关文件

科研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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