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苑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林香娥

副组长:毋丹

成 员:赵顺宏、刘传鸿、付琼、孙德平、蔡海燕、洪艳、刘华婷、李坤

2.学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发挥好学院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成立监督小组,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名单如下:

组长:罗金艳

副组长:袁慧兰

成员:崔霞、谢点

3. 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并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调剂复试生源;

4.审核复试考生资格;

5.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6.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7.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8.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术型硕士调剂应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进行。

4.国际中文教育仅接收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考生的调剂。

5.新闻与传播仅接收报考新闻与传播专业考生的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7.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院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国际中文教育调剂接收201英语一或203日语的考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9.调剂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个人简历5份,相关佐证材料报到时提供。

(二)调剂流程

1.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0571-87557435,邮箱:rwxy@zufe.edu.cn,接受考生咨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视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即国家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我院采用现场复试。

3.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审查期间,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复试考生须如实向我校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左右。一志愿复试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及应用技能,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养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50%

2.总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在专业课笔试的基础上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

1.复试日程安排。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月25日至4月3日完成,详细安排等后续通知,请该时段内务必保持保持手机畅通。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8日开始(调剂具体时间安排等后续通知)。

2.复试笔试安排。学院按照保密制度做好笔试试卷的印制、保管工作,并组织做好笔试考务工作,考场规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如一次复试未招满,学院安排二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

4.加强复试培训与管理。学院将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和纪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六、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结合综合面试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血常规(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规检查项目。体检单通过现场递交或最迟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周内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楼511办公室,刘老师收,电话0571-87557435。体检单由学院归档备查。

4.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管理,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87557435;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7557143,邮箱:rwxy@zufe.edu.cn。

八、其它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办法由人文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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