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组织
1.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周保欣
副组长:高燕
成员:刘传鸿、付琼、杨建忠、赵顺宏、孙德平、刘华婷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察监督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名单如下:
组 长:袁慧兰
成 员:崔霞、张聪、谢点、任灵洁
3.我院成立复试小组,随机抽取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
三、工作职责
我院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复试生源调剂;
4.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5.组织本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6.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7.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8.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院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汉语国际教育调剂接收201英语一或203日语的考生)。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二)调剂流程
1.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0571-87557435,邮箱:rwxy@zufe.edu.cn,接受考生咨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视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即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我院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的平台、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有关要求详见学院网站通知《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我院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2左右。
4.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开始前须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2)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会增加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知识水平考核模块,针对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内容进行提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该项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累计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月22日至3月25日完成,详细安排见下表,请该时段内务必保持保持手机畅通;调剂考生复试3月23日至4月10日完成(调剂具体时间安排等后续通知)。
时间 |
日程安排 |
参加人员 |
地点 |
备注 |
3月22日8:00 -3月23日8:00 |
资格审查 |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我院于3月22日8:00前在钉钉平台发送上传资料邀请。请考生最迟于3月23日8:00之前将所需的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压缩成zip上传钉钉平台,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钉钉实名认证的号码)+复试材料提交”命名,文件大小为10M以内。资格审查清单详见学院网站《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
3月22日 |
随机抽签 |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我院于3月22日通过钉钉线上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并在当天16:00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考生,请全体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耐心等待。 |
3月22日-3月23日 |
人脸认证、信息确认与《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订 |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我院于3月22日通过钉钉发送人脸认证,学生端会收到支付宝人脸认证请求。请考生准备好身份证。 在钉钉平台邀请考生进行基本信息确认以及《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订,请全体考生留意钉钉平台。 |
3月22日-3月23日 |
网络测试 |
全体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提前准备好2台设备(手机或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高清摄像头、话筒、耳麦等。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 要求相对安静、独立的环境。请全体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耐心等待。 3月22日没有被连线测试的考生将会在3月23日连线,请耐心等待。 |
3月24日8:30 |
综合面试 |
文学组考生(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文艺学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复试环节包括: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会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考生按照要求,与复试记录员(秘书)共同进行环境检查,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再次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出示身份证)。所有检查程序完成后,保持视频的连接状态,进入下一环节。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工作人员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2)考生自我陈述。 (3)外语能力考察。 (4)随机选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确定题号,任选3题回答)。 (5)复试小组提问。 (6)考生回答。 (7)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
3月24日13:40 |
综合面试 |
汉语国际教育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3月24日15:00 |
综合面试 |
汉语言文字学一志愿上线考生 |
钉钉平台 |
3月24-25日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待录取考生 |
学院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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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次复试未招满,由我院自行安排二次复试。
(六)其他复试事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87557435;我校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电子信箱:yjs@zufe.edu.cn;电话:0571-86754635;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东区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邮编:310018。
七、其它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1年3月21日